总氮一直是大家重视,而又被大多数人所“忽视”的问题。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污水运营者都有能不处理就不处理,能将就着过就将就着过的心里。而现在,政府部门将它列入排放标准要求中啦,你还敢忽略、还能逃避吗?
近日,山东省就出台了关于总氮指标浓度超标的企业将面临限产、停产或加设临时污水处理站直至达标排放的相关规定,以解决水体富营养化、赤潮、水华等生态破坏现象。相关规定可查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监管及总氮指标排放控制的通知》。
总氮超标的常见原因
氨氮超标:1.水中有机物过量,2.机械故障等原因影响内回流导致氨氮超标,3.pH、温度或DO达低导致生化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崩溃,4.压泥过多或回流过少导致污泥的泥龄降低影响脱氮能力,5.工业废水等进入生活污水中增加水中氨氮、硝态氮、亚硝态氮等,6.所使用的生化工艺不能符合所处理废水的脱氮需求。
反硝化池环境破坏:溶解氧过高,破坏缺氧环境,导致硝态氮或氨氮无法不能很好地去除。